经营者申请出口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经营者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属于配额管理的,应提交主管机关签发的出口配额文件原件;属于招标管理的,应提交商务部下发的中标经营者名单及其中标数量(原件),招标办公室出具的《申领配额招标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原件;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需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原件。
根据国家规定,凡是国家宣布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分任何贸易方式(对外加工装配方式,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前均须申领出口许可证。
非外贸经营单位或个人运往国外的货物,不论该商品是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一律须申领出口许可证;属于个人随身携带出境或邮寄出境的商品,除符合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外,也都应申领出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当年有效,特殊情况需要跨年度使用时,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
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且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出口许可证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行失效,海关不予放行。
交付证件有哪些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报关章一枚、申购设备:IC卡、报关员卡、IKEY卡、读卡器数据光盘、技术服务费。
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的相关业务,直接自营进出口,开设自己的外HUi帐户,并获得出口退税,既方便又降低成本。
进出口权办理的需满足的要求
(一)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为依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三)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四)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